智洋创新(688191)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董事会的构成与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应满 足相关法规、证券监管规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部 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在其职责范围 内行使权利,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