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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688191)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智洋创新智洋创新(SH:688191)2025-08-28 10:4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变更,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办法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 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 执业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