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688191)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 各种业务和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提高工作效率与效果,健全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 项》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 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 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 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