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3012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 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格力博(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 东会负责,并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 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