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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格力博格力博(SZ:301260)2025-08-28 10:5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5][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相应审议披露[16]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6]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财务资助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8] 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6]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特定条件下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20]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2] 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条款[22] 交易豁免 - 部分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拍卖等[22] - 部分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24] 制度规定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资金规定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违规提供资金[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