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30126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战略委员会职责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7] 会议相关规定 - 根据需要召开,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9] - 提前三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9]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11] - 成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成员代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11] - 会议有记录,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12]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