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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格力博格力博(SZ:301260)2025-08-28 10:5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9]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成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成员,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11]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非现场通讯表决[12] - 表决方式多样,有记录并报董事会[12]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