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301260) - 内部审计制度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格力博(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规 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