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3012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格力博格力博(SZ:301260)2025-08-28 10:5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5]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如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10] 交易规范 - 买卖本公司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 - 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如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等[6]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 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2] 减持与增持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6] - 披露增持计划需含已持股数量、占比等多项内容[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8]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处理,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12] - 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处分、收回收益等[23] - 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完整记录并按规定报告披露[24] 制度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