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30116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零点有数零点有数(SZ:301169)2025-08-28 10:51

制度目的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2] 资金占用情况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付费用等[3] 关联方管理 - 董事会秘书等需制作关联方清单,变更时及时修改备案[5] 资金提供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5,6] 检查与报告 - 财务和内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财务总监报告情况[6]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0]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资金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0] 司法措施 - 关联方资金占用,董事会可申请司法冻结相关股东股份[11] 自查与整改 - 公司应对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自查,违规要整改[13] 资金清偿 - 公司被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14] 非现金清偿 - 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需资产属同一业务体系等[14] 以资抵债要求 - 以资抵债要聘请中介评估,定价考虑资金现值[14] 方案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审议以资抵债方案[14]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5] 责任追究 - 公司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要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7]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