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3006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确定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规划,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