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3006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召开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决议表决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6]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6]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