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30061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 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系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系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 足百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