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3001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向日葵大健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决定设立浙江 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 "委员会"),并制定《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