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00301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 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 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 息时,必须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 息,不得私下提前向任何单位、个人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前款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向 一般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披露。前款所称特定对象 是指比一般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