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皓集团(01947)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董事会委任,成员不少于3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通知提前14天发出,法定人数2名,其一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 决议案以出席委员过半数票数通过,全体书面签署也有效[6] 职责与工作 - 制订及检讨提名政策,实施获批提名政策[9]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9] - 物色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9] - 就董事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9] - 每年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进度并披露结果[11] 其他要点 - 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提问[8]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汇报,提名建议以文件形式提交[11] - 成员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承担[12] - 获充足资源履职,职权范围歧义以英文版为准[12][13] - 2022年11月8日采纳,2025年8月28日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