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档案保存期限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0] 工作目的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基本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主要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含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7] 沟通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人员素质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2] 沟通机制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5] 信息公布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需及时公告[18] 交流内容规定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15] 投资者说明会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相关信息,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21]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30] - 存在六种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1] 接受调研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24]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4] - 公司应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35]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36] 上证e互动平台 - 公司应充分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指派专人回复投资者[29] -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及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34]
百傲化学(603360)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