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内部制度废止[1] - 拟修订经营范围,增加物联网技术服务等多项业务[2][3] - 修订后规定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规定及责任明确[4] - 明确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4]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就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受限,收益归公司[6][7] 股东权利义务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7] - 股东可依股份获股利等利益分配、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等[7] - 股东查阅信息或索取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21] 人员任职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9]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22] 制度修订 - 拟修订或制定16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拟修订信息披露等多项管理制度,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等制度[32]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6]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29]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0]
国联股份(60361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