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股份(6030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薪酬与考核 - 公司董高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董事薪酬计划还需股东会审议[7] -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7] - 考评需董高先述职和自我评价[9] 其他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等[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