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 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种安排,均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关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 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