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