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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柯力传感柯力传感(SH:603662)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 作,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