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提高本公司的决策力、执行力和风险防范控制力,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 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 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 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