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公司控股子公 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或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 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 提条件,投资期限 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六条 公司应当以自身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 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管理与运作,依法合规开展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