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300813)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经济管 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九条 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同时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 以披露。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 召集人,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