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30059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 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 部单位或个人。 第 3 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的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重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 4 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 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 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 5 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应拒绝报 送。 第 6 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