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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万里马万里马(SZ:300591)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 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 时,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第 4 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 1 -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 并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广东万里马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 述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