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30113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经营和运作,防范和降低公司 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资金良性循环,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以及《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风险, 并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