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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0007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通化金马通化金马(SZ:000766)2025-08-28 09:5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母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策及管理制度适用于控股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应当执行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四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母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作效 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母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 管理。同时,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指导、监督的义务。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 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第七条 母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可代表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包括: (一)控股子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董事长候选人、监事 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权; (二)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其他审议事项的决定权。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