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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股份(6038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荣股份华荣股份(SH:603855)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五年八 0049126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 动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生效条件 第三条 届满,除非经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 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