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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股份(6038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华荣股份华荣股份(SH:603855)2025-08-28 09:5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l 第一章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未满的; 2 r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3名独立董事、1 名由职 工代表相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