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提交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评估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分值权重 - 选聘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费用披露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 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合并算,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4] 信息管理 - 选聘合同设信息安全条款,提供资料管控涉密信息[14] - 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文件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改聘规定 - 特定情况改聘,年报审计期一般不改聘[16]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20]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处理责任人,严重违规不再选聘[20]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