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1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