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 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直 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