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6885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慧智微慧智微(SH:688512)2025-08-28 09:5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不含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情形)[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四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0][11][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股东会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延期或取消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延期需公布延期后日期[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3] 股东会主持与决议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时,分别由相应人员主持[28][30]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38][45]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53] - 公司承担召开股东会合理费用,股东自行承担个人支出[55][56] - 本规则按日计算期间从发出通知或公告当天开始,“以上”“以内”含本数[5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案,提请股东会批准[58] - 公司董事会对本规则有解释权[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