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履行协议,公司可终止并注销专户[9]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规定,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12]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情况[13] - 资金支出按制度审批,超授权报董事会[15] 募投项目核查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6] - 募投项目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6] - 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6] 资金置换与管理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8]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不影响投资计划[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1]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12个月[22] 资金使用审议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保荐等发表意见[20]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需董事会审议,保荐等发表意见[21]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董事会审议,保荐等发表意见[23]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等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23]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编制披露报告[31] - 保荐等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资金情况[31] - 会计年度结束,保荐等出具资金专项核查报告[31]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金鉴证报告[33] 制度相关 - 制度涉及闲置资金补流等多种情况[35]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36]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36] - 制度抵触法律法规依规定执行[3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38]
联测科技(68811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