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六十日内补选[7] 审计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季度报告,年度提交工作报告[11]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电话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 - 披露年报时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 费用由公司支付[20]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 细则解释由董事会负责[23] - 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