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601116) - 三江购物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三江购物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交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 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信息披 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免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