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600400) - 红豆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制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 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五)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过程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