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3月23日获批发行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9日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151282亿元人民币[2] - 公司发起人为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1997年12月31日认购2.04亿股[9] - 公司股份总数为3.8151282亿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9]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拒绝应15日内书面答复[20]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需在决议作出60日内[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2]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2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8] 董事选举与任职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职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党组织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与之相同[60]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7人[61] -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63]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76]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需董事会审议[7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1] - 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等应现金分配股利[106]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年度可分配利润10%[106]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1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23]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25]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