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3008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规则》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