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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6882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信安世纪信安世纪(SH:688201)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 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信安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 (三) 审议批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