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6882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及其范围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关于内幕信息决策的执行,协助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处理涉及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事宜。董 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 的内容。特殊情况下,对外报送未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