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688067) - 爱威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本规范所认定的控制: (一) 持有公司 50%以上的股份,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二) 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 (三)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任免; (四) 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 大影响; (五)可以实际支配或者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 (六)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