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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688067) - 爱威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爱威科技爱威科技(SH:688067)2025-08-28 08:51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 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爱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提出如下规范。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足够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 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秘书、财务、法律、金融、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四)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