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是高级管理人员且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应由特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需具备专业知识、资格证书[4][5] - 七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6]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任职要参加业务培训[8][9][7]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1] 交接与解聘 - 原任离职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13] - 四种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离任审查并履行保密义务[14] 其他规定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征得董事长可委托职责[1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