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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鹏翎股份鹏翎股份(SZ:300375)2025-08-27 15:5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职能、全资、控股子公司处理突发事件[2] 突发事件类别 - 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经营、政策环境、信息类[5][6][7][9] 处理原则 - 处理突发事件应遵循合法合规、及时积极等原则[10][11] 应急小组构成 - 应急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13] 预警责任与传递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16] - 预警信息传递由责任人向分管副总裁汇报[18] 事件处理措施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20] - 治理类事件需约见大股东、协助查处违规等[21] - 经营类事件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23] - 信息类事件要对不实信息澄清更正[26] 后续流程 - 损失情况及恢复经营建议需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28] - 公司应及时向天津证监局、深交所等上报事件情况[23] 保障与保密 - 公司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30] - 突发事件处理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并服从公司安排[28] 处理评价 - 处理评价工作包括调查、总结、评价、整改四个方面[33] 责任制度 -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35] 奖惩措施 -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37] - 对失职、渎职人员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构成犯罪依法追责[3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