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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3003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鹏翎股份鹏翎股份(SZ:300375)2025-08-27 15:51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当日内报告[11] - 控股股东等对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2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8]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及变更进程[1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关联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次日报告[20]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等多项指标满足特定条件需次日报告[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报告[2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报告[26] 其他报告情形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50%以上应及时报告[34]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报告[36] - 董事等买卖股票前后需报告[3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38] [40] 重大信息处理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向董事长等报告[43]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45]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草案等职责[9] -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整理保管上报重大信息[4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6] - 制度注明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