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任期与选举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选新委员[7] 职权范围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等[2]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每年至少开一次单独沟通会[13] -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审计部向其报告[13]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4]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开会,每年至少交一次报告[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6]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无法形成意见由董事会审议[29]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