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3]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7] 累积投票权规则 - 股东累积投票权总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0] - 选独董和非独董时投票权分别计算[11] 投票有效性 - 所投候选董事数不超应选人数,否则投票无效[12]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5]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5]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票数相同需多轮选举[15] - 当选人数不足,按章程不同情况处理[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