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修订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793,318元,原股份总数修订后为480,793,318股[5][10]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保险代理业务等项目[7] 法定代表人及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后暂代规则明确[5][6] - 董事会成员由9名增至11名,其中至少包括1名职工董事[4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权利[17][18]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公司分立、分拆、合并支付价款超本公司净资产1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67] - 可分配利润分红比例为30%[7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71] - 公司指定《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媒体[72]